关于友谊县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一般保护区管理规定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7-05-15 10:20 来源:农业农村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1〕119号)制定本规定。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1〕119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规定适用于友谊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一般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五、核心解读
从4个方面进行查实整改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防护
(二)地下水一般保护区的防护
(三)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奖励与惩罚
原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17-05-15/5221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