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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友政办规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8-04-10 10:06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友政办规〔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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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4-10 10:06 来源:政府办

友政办规〔20181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友谊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

友谊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77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规〔20185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推模式,以就近就地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方向,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和绿色有机食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守住底线。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废弃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守住地下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容量、土壤消纳能力及与其相适应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底线,巩固友谊生态优势。

(二)种养结合,绿色发展。以肥料化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实行土肥挂钩,从根本上解决粪污产生量与土地消纳不匹配的矛盾。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农产品质优价高的利益牵引作用,确保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

(三)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县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要建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相对完善的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从2018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分别达到68%72%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分别达到70%80%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提前一年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分类推进。该阶段工作在2018年完成。主要内容:一是要做好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每个养殖场都要分别建立一个档案。在此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指导规模以上的相关规模养殖场分别制定出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计划,分别加以推进实施。对其中基础条件好、享受过国家政府补贴、有改造意愿的规模养殖场,年末前,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达到100%;对位于村屯和城市规划区边缘,距离居民区较近的规模养殖场,年末前,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5%以上。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三是适时引进并培育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处理企业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第四,深入基层加强工作督察与巡回检查。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深入治理。该阶段工作在2019年完成。主要内容:一是以农业部“云平台”系统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与治理工作,实施总体攻坚;二是通过加大工作督察和专项巡查力度,实行督察考评合一,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增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力争在2019年末粪污总体综合利用率达到或接近75%、粪污处理设施总体装备配套率达到或接近95%三是全力招引第三方企业入驻,积极向上争取并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做到点面结合、纵深推进。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完成目标。该阶段工作在2020年完成。主要内容:一是继续加大工作督察和巡查力度,严格工作考评;二是对全县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有代表性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总结,并加以推广;三是对上一年度仍没有达标的规模养殖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重点攻坚,彻底解决粪污处理问题。

五、主要工作

(一)发挥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引领作用。一是加大政府扶持。树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宝贵资源的理念,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以粪污肥料化利用为主要途径,通过政府扶持有机肥施用,调动种植户和第三方专业化企业生产、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解决农民不想用、不愿用的问题。二是强化品牌营销。立足我县生态优势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础,瞄准国内外中高端食品市场需求,通过农牧对接、种养结合、培育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利润空间,走出一条好肥出好粮、好粮卖好价的良性发展之路。以全县各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基地、瓜果蔬菜及优质饲草饲料基地为重点,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积造和足量施用有机肥,扩大有机粮食、饲料的种植面积,通过产品精深加工和过腹增值,形成强劲市场竞争力。

(二)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推广以下五种模式:一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域或大型规模养殖场,可依托大型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企业,将畜禽粪污集中全量收集,并通过氧化塘、常温发酵囊、发酵罐或集装箱等贮存处理设施,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常温发酵囊或沼气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三是储粪场+污水贮存池模式。中小型生猪养殖场建设储粪场和污水贮存池,采取干清粪方式,干粪收集到储粪场发酵后施入农田,污水在贮存池发酵后抽取施入农田。储粪场和污水贮存池都要达到“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要求。

(三)加快标准化规模化畜牧业生产。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完善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特别是优化调整生猪养殖布局,根据种植业需求和环境容量,有序承接生猪产业转移,统筹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继续推进适度规模的现代牧场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突出抓好大企业、大项目,支持企业采取自建和联建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现代化畜禽养殖基地,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建设一批设备先进、技术前沿、环境良好的生产基地,带动全县提升粪污处理等养殖设施化建设档次,进而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源头的控制能力,逐步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水平。

(四)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其粪污资源化利用要以还田模式为重点,同时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等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有关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成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的填报登记表。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不定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执行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巩固好禁养区治理成果,防止再上和新上养殖项目,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结合落实河长制,采取部门联合、条块结合等形式,建立县、乡、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巡查网络。按照省、市要求和部署,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到2020年实现规模养殖场全覆盖。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高度重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驻友谊县国土局、住建局为成员的友谊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快提升我县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财政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出台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要切实履行“谁养殖、谁治理”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配套设施不合格,或未委托第三方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对获得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的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不达标且整改不到位的,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

(四)实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定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办法,对各乡镇(管理区)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按照《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确定的标准,县域内规模以上养殖场(小区)的废弃物治理与利用管理工作,由县级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与考核;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废弃物治理与利用管理等工作,由本乡镇(管理区)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县政府将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并完善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原文件下载:友政办规〔2018〕1 号(畜禽养殖).doc

政策解读链接:http://ht.hljyy.gov.cn/c/2018-04-10/5221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