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8-05-07 11:13 来源:政府办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努力实现稳增长保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全县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黑政规〔2017〕27号)

二、任务目标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进一步加大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1.发展创业载体。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

2.政策支持。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扶贫车间”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1000元奖补。

3.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反担保要求,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活动。

1、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和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2、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五、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符合规定的职业培训给予补贴。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对企业与培训学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原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18-05-07/5216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