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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友政办规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9-07-02 14:01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友政办规〔2019〕3号
  • 关键字:友谊县,友谊,市场准入,市场,准入
  • 时效:现行有效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7-02 14:01 来源:政府办

 

 

 

 

 

 

 

 

友政办规〔2019〕3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友谊县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友谊县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2

友谊县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6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规〔2018〕49号)有关要求,为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友谊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国家“试清单、试机制、强监管、出经验”的任务部署,结合县情实际,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投资、外资、商事登记等相关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营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具体任务

根据《双鸭山市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结合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现将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机制。

1.规范审批权责、流程和标准。对限制准入事项,实现审批流程优化、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其中涉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前置性审批要依法规范和加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炭服务中心配合。)

2.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式管理。编制县级政府推行市场准入事项(限制类)行政审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时限等,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提高透明度和市场准入的可预期性。(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3.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借助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以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有利契机,加快建设县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等栏目和服务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商事登记制度。

1.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多证合一”证照整合事项实行开放式管理,力求将能够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上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一般经营项目中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监管机制。

1.改进监管方式。按照“各司其职、依法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市场主体投资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对准入后市场行为的监管,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放得开、管得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2.规范监管行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大数据监管,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风险发现、分类、管控和处置机制,实现事中事后有效监管。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规〔2017〕21号),促进各种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推行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依据、监管主体、监管权限、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程序和处罚措施,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3.引导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业自律机制。(县工商联负责。)

(四)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投资体制。

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上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备案制投资项目管理便利性,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强化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在线平台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加强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技术、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和监管,通过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技术等实行准入控制。深化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断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

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利用好《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制度,建立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县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

1.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深入推进各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息以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失信惩戒信息与政府部门实现共享,为各单位实施协同监管提供信息支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税务局配合。)

2.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覆盖面和平台管理水平,推动信用信息在协同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税务局配合。)

3.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探索实行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方面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号),推进各单位加强失信惩戒黑名单认定,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新增项目审批、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联合惩戒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税务局配合。)

(七)营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1.积极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存量政策的清理规范,加强对新增政策的自我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行政垄断,坚决制止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司法局配合。)

2.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可能影响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利于营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市场环境的内容及时修改和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司法局负责,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成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具体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县直有关单位要与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汇报,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强化督查评估。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四)做好宣传解读。各单位要加强政策解读,并积极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县改革成果。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具体内容,努力营造支持改革的社会氛围。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2日印发



 

原文下载

政策解读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19-11-15/4949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