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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2-09 00:00:00  来源:司法局

一、加强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从组织领导、舆论引导等方面入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强化工作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年度工作重点和重大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面主抓、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印发《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相结合,把普法内容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法治实践环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把以案释法作为应尽职责,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普法。加强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进一步办好“法治中国”广播电视普法栏目,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加大普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各类法治讲座9场次,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始终把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健全“两个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共计完成1433件。对现有1433项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保留61项,清理0项,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权力清单公示平台,依托“友谊县政府网站”平台,并在县政府政务网予以公布。二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友谊县便民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诉求件18件,办结18件,办结率100%。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目前,规范完善27个实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519项,实际办理300项,不见面事项11项,不见面率0.02%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立法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政民互动,提高网上群众立法参与度,确保网站政民互动渠道高效运行。认真落实《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环节,杜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提升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积极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国务院“放管服”各项改革相关要求、涉及商标制度、产权保护、各类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在重大事项和重大资金、重大合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确保决策科学化、规范化。2019年进行合同审理96件。二是建立预审制度。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由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把关,法制负责人列席会议。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各方专家论证。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以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12名专职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及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及时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加各类会议20余场次,提出合法性法律建议30多条;出庭应诉案件8件,切实维护了政府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不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有效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力滥用以及执法过程中的越位、缺位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友谊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标准,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突出权力制约监督,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委员提案49件,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零报告制度,全县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保稳定、促和谐的有力抓手,完善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一是行政复议规范有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复议人员,充实队伍力量。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办案文书,规范办案程序。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件,维持7件,被申请人均按时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二是多元调解成效显著。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探索建立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多项联调联动机制。全县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73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6个,专业性调解组织5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73人,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19件,调处成功率达98%

(八)狠抓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把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党的教育与法制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明确规定学习任务和期限,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学法工作。举办专业部门的行政执法培训3期,对全县437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络执法培训,并在1214日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参考率为99.7%,通过率为99.6%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单位行政决策机制缺失,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尚未形成。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设置法制科室或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三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四是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及送达不够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前介入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活动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的要求,在行政执法部门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加大对存量法律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律人才。三是进一步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探索跨行业、跨系统综合执法,进一步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活动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友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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