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5220004087-00-2020-11-050051
  • 分类:友政发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20-06-03 10:53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 文号:友政发〔2020〕5号
  • 关键字:友谊县,友谊,砂石土,砂石,资源
  • 时效:现行有效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0-06-03 10:53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2019-2025年)

 

总          则

砂石土资源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最基础的原材料资源,它的开发利用关系到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既保障需求,又最大限度地改善砂石土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8〕595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44号令)《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与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自然资发173号)《关于加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19〕797号)《友谊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友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规范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促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依据。涉及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于本县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基期是2018年,规划期为2019-2025年。

一、开发现状与供需形势

友谊县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东部,面积1800余平方千米,下辖的友谊镇、龙山镇、凤岗镇、兴隆镇、七星镇、兴盛乡、东建乡、庆丰乡、建设乡、友邻乡、新镇乡、成富朝鲜族满族乡、红兴隆分局和友谊农场,总人口12.5万人。交通以公路为主,铁路为辅。福饶公路经县境西部,县内公路有友(谊)佳(木斯)线、友宝(清)线、友双(鸭山)线、友富(锦)线、友哈(尔滨)直达线。铁路线较发达,部分乡镇间铁路互通,七星镇-兴隆镇-友谊县-友邻乡,七星河乡-友谊县-友邻乡等。

我县2018年完成生产总值(GDP)480,08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其中,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223,579万元,比上年增长5.8%;完成第二产业增加值98,060万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58,448万元,比上年增长4.9%。三次产业构成为46.6∶20.4∶33。人均生产总值44,320元,比上年增长10.2%,砂石产值为313万元。

(一)砂石土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18年底,我县利用的砂石土矿山为8家,种类为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3种。我县砂石土资源产地分布不集中,小型为主,主要分布于友谊县西南部。

——建筑用花岗岩:现有建筑用花岗岩矿山2家,其中友谊县溢鸿采石场位于龙山镇,2018年停产,2019年恢复生产,生产规模为21万立方米/年。和发采石场位于兴隆镇,正在生产,2018年产量为0.5万立方米,产值为25万元。

——建筑用白云岩:现有建筑用白云岩矿山1家,为友谊县恒源石场,位于友谊县龙山镇,为小型矿山,正在开采,2018年产量1.2万立方米,产值108万元。

——建筑用砂:现有砂场5家,其中成富乡万利盛砂场、凤岗镇东起砂场、凤岗镇钰源砂场3家停产。兴盛乡向阳砂场2018年产量为6万立方米,产值为120万元;兴盛乡丰源砂场2018年产量为3万立方米,产值为60万元。

我县砂石土产业规模小,结构单一。在兴隆镇至龙山镇山区,花岗岩资源丰富,经开发可用于建筑石材、饰面石材、铸石等,但勘查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开采总量得到调控。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改善。

(二)供需形势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我县必须依靠内生动力实现发展,必须依靠扩大内需带动增长,依靠创新驱动提供发展动力。资源开发与矿业发展也必然如此。此外,资源开发必须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

1.资源需求形势分析

规划期内,《友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点项目列表中部分项目未实施,主要有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三峰水库、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新建10座变电站等。

砂石资源是基础设施及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预测2019-2025年,建筑用花岗岩需求量为90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需求量为15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开采区域作为城镇建设的主要资源的供应基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资源保障和可供性分析

根据域内地质条件、资源赋存情况,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预测资源量较为丰富,可以保障2019-2025年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县正在开采的建筑用砂暂不能满足所需,鉴于规划期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砂石资源量需求不够,应提高矿山的生产规模和适当的新设采矿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惠民生、促和谐,保持矿业经济稳定持续较快发展。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宗旨,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等各项工作。以布局与结构调整、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对砂石土矿产的开发以发展绿色矿业为目标,科学引导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砂石土矿业经济持续有序地发展,为实现小康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布局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以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引领,结合资源禀赋条件和开发利用水平,统筹规划全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区域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矿业经济体系,推动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2.坚持砂石土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协调统一的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业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提高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采取切实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砂石土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现矿业开发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

3.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

严格砂石土资源开发准入。合理安排开发时序,调控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提高开发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保障发展。

4.坚持依法治矿、依法监管,强化差别化调控理念

提出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整顿矿业秩序,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办矿、依法治矿。

(三)规划目标

1.砂石土矿业生产总值增长显著

到2025年,建筑用花岗岩产值达750万元,建筑用白云岩产值达250万元,建筑用砂产值达600万元,砂石土总产值达1600万元。

2.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把节约放在首位,实施“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砂石土矿产资源利用率”的总方针,在砂石土资源保护和资源利用率方面,加强砂石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划定备选开采区1处,开采规划区块10处。砂石土资源管理步入法制化,逐步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之路,矿山总数12个,中大型矿山数达17%,最终达到保护资源和环境的目的。

3.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基金和矿山用地复垦制度的实施。到2025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3项,即兴隆镇和发采石场、溢鸿采石场、恒源石场,修复面积0.06257平方千米。治理措施主要从修复地形地貌景观、平整土地、恢复植被三个方面进行治理。治理资金为矿山企业自筹。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建筑用砂尽量改变“多、小、低、散”状况,做到规范化,集约化,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积极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新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达100%,砂石土矿山回采率达到95%以上;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力争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三、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合理适度开发砂石土资源,保障采矿权数量投放与地方经济发展适应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建设、环境修复为主线,结合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砂石土资源实行开采总量调控

建筑用石县域内建筑用石为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为鼓励开采矿种,规划期内,要扩大原有矿山生产规模,扩产增能。积极向外经销,不断开拓市场。

建筑用砂:建筑市场需求量一直比较稳定。今后要逐步规范开采,合理利用,增加保护力度。

(二)优化开采布局

综合考虑区域内基本需求、环境承载力、地质条件、资源保护等因素,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矿山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禁止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将生态红线保护界线区、城乡建设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现状为耕地的)划定为禁止开采区。

除此之外,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省道、旅游公路、河流湖泊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居民地300米范围内均视为禁止开采区,其范围遵从相关规定。

友谊县依据生态红线保护界线、城乡建设界线、耕地界线、水源地界线等划定禁止开采区:

——生态保护区。我县落实生态保护区5.7714平方千米。

——耕地界线。圈定耕地保护区1398.39平方千米,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969.26平方千米,一般农田区429.13平方千米。

——城镇建设边界。圈定城镇建设用地区14.23平方千米,村镇建设用地区30.14平方千米,共计44.37平方千米。

禁止开采区面积为1448.5314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80.47%。

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的砂石土资源开发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已有的开发项目,对之前已存在的合法矿业权,以及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相关部门同意设立的矿业权,合理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在保障矿业权合法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

允许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以外,具备砂石土开采条件的区域为允许开采区

备选开采区本《规划》划定龙山镇建筑用石备选开采区1处,面积为1.6643平方千米。在建设用地批准的范围内,临时开采砂石土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可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但竣工后不得再开采,并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采矿权设置区划

为保证我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满足城乡建设供需平衡,在允许开采区内,适宜设立独立矿山区域,设置规划区块,每个规划区块只能设置1个采矿权。《规划》设置友谊振昊砂场等10处建筑用砂开采规划区块。其中6处为已有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在规划期内到期,已有采矿权需要办理延续,应符合规划范围及相关要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需进行整合或不再延续;4处为新设采矿权区块,新设采矿权应该避让有效的采矿权及探矿权,且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规划期内未在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区域进行资源开发利用时,要符合砂石土允许开采区范围。

(四)开采准入条件

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建筑用石和建筑用砂矿山露天采石场最低开采规模3万立方米/年。

生态环境保护: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建立环境监测机制,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监测人员;矿山采矿闭坑时,完成矿区的地质环境治理。

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必须考虑矿区所在地的环境承载能力,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严格采矿权的准入条件。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山生态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矿山。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矿山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此制度下,矿山企业必须具备以下主要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度完备、责任到人,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

2.严格执行例会和检查制度,由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参加与执行;

3.安全投放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且培训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合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应急人员、应急器材、设备等条件;

7.为从业人员配合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有明显的现场防护措施。

(五)开发监督管理

严格实施矿业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业权人公示的年度开采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要求及主体责任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负面清单,终身追责。

落实部门联动执法监察。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安监、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定期对矿山的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理恢复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各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在认定违法事实后,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县域内各矿山,场地凹凸不平,土地裸露。建筑用砂等砂石土矿山,规模较小,分布零散。截至2018年,砂石土矿山占用土地0.6743平方千米。矿山开采破坏影响环境,造成土地损毁、水土流失,也影响周边景观。

以往的砂石开采活动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仍需加强。近几年来政府加大了矿山开采治理监管,污染有所降低,但矿山生产过程中采石场对爆破震动、粉尘等危害采取的措施不完善,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砂石土矿山规模小,开采工艺相对落后,经济效益较差,对环境保护投入资金不足,仅溢鸿采石场、丰源山砂场、向阳山砂场修复了2%左右,大部分矿山没有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二)建议开展的砂石土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认真落实绿色矿山目标,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采布局,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优化绿色矿山建设内容,区分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探索绿色开发模式,实现工艺先进、节约高效、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社企和谐。改善矿容矿貌,做好矿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实现外部环境整洁、自然、和谐。

结合规划分区和我县实际,本《规划》设置兴隆镇和发采石场等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修复工程3项,治理面积约0.06257平方千米,砂石土矿山主要修复地形地貌景观、平整土地、治理地灾、恢复植被等。

调控采矿权数量,提高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建筑用石和建筑用砂最低开采规模3万立方米/年,在规划期内,砂石矿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7%。

矿山生产规范化是保障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改善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最佳途径。矿山重点加强以下工作:矿山开采行为规范;矿山开采方式规范;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是我县今后矿山建设的重中之重。

五、规划实施管理

本《规划》由友谊县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政府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规划目标实施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并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目标考核依据。

(一)明确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规范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促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依据。

(二)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灾害控制,加大矿山复垦力度,改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三)完善评估与调整机制

在规划期内,适时开展《规划》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通过评估,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具体规划要求的施行提出改进和调整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目标及各项指标。

(四)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强砂石土资源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立砂石土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规划管理系统的查询与分析、辅助决策和监控功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砂石土资源储备增减、资源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等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实现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施监测,实现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以规划管理信息化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砂石土资源规划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附图:1.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2.友谊县砂石土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3.友谊县砂石土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区划图 

附表:1.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2.友谊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3.友谊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4.友谊县砂石土矿山生态环境损毁现状表

5.友谊县砂石土资源禁止开采区

6.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采分区表.xlsx

7.友谊县砂石土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8.友谊县建议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砂石土矿山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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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hljyy.gov.cn/c/2020-06-03/5102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