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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刘少坤主持召开三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十七次学习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6-19 00:00:00  来源:融媒体中心

 6月19日上午,三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县委书记刘少坤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分中心组成员进行了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刘少坤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回顾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深刻概括民法典的鲜明特色,立体布局民法典的全面实施,全面部署民法典的普法工作,为抓好民法典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刘少坤强调,要突出重要环节和内容,全面掀起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学习热潮。各党委(党组)要把民法典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切实把民法典应用到友谊振兴发展实践中。

刘少坤强调,要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宣传引导,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强化社会动员,全方位多举措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一步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努力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

刘少坤强调,要坚持协同发力一体推进,扎实确保民法典实施有力有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各党政机关要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察机关要加强民事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