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5220004087-00-2021-11-1713403728
- 分类:友政调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21-11-23 09:32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友谊县秋粮 购销工作专班的通知
- 文号:友政调〔2021〕12号
- 关键字:友谊,友谊县,工作,购销
- 时效:现行有效
友政调〔2021〕12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友谊县秋粮
购销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秋粮购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对粮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决守牢“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保障我县粮食购销顺畅流通。县政府决定成立友谊县秋粮购销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许友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大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祥玉 县发改局副局长
马国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国福 县粮食局负责人
左凤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安占峰 国网友谊县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姜立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友谊县支行行长
张同军 新友谊火车站站长
周国柱 中储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专班召集人及成员按职位调整自然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二、机构职责
(一)县粮食局。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购销工作,依法履行属地行政监管职责,加大涉粮案件查办力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政策粮收购质价政策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二)县发改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情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农民科学收获、田间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中储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承担政策性粮收购主体责任,具体组织政策性粮收购库点按照国家质价政策有序开展收购,把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的质量、数量关。
(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友谊县支行。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粮食购销和加工转化提供信贷支持,保证资金需要。
(六)县公安局。打击秋粮购销过程中发生的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维持和保障秋粮购销治安秩序,协助维护集中售粮车辆安全秩序。
(七)县市场监管局。打击严重扰乱粮食收购市场价格、掺杂使假等法规行为。
(八)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公路运输保障力度,为售粮农民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九)新友谊火车站。负责协调运力,稳定运价,确保粮食运输畅通。
(十)国网友谊县供电分公司。做好粮食收购、烘干、加工和粮油保供企业的电力供应保障。
三、工作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明细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秋粮购销工作,工作专班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自任务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原文件下载:友政调〔2021〕12号(成立友谊县秋粮购销工作专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