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11 08:55 来源:生态环境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组织对《友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制定目标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3〕504号)、《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黑政规〔2018〕19号 )、《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我县大气环境实际进行编制。

四、主要内容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日常预报与管理,明确减排措施,切实预防和及早预报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县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原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21-12-10/5125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