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协议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10
日期:2022-01-06 09:30

为方便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黑医保中心发[2019]4号及《关于印发<双鸭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经办规程的>的通知》及2021年国医保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和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综合评估决定,友谊县群盛乐大药房一家药品零售经营单位符合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要求,拟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被公示的药店不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条件的,请向县医保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903903

 

友谊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月6日

拟纳入协议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友谊县群盛乐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