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 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07 10:17 来源:政府办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双政办规〔2021〕8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二、任务目标

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三、政策支持

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加快企业一次申报,快速兑现。

1.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相关企业对在岗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需主动申报,符合条件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原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22-01-07/5217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