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5220004087-00-2022-03-25
  • 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2-03-25 15:36
  • 名称: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 文号:友财采〔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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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2-03-25 15:36 来源:财政局

县直各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友谊县中心支行,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双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双财发〔2022〕10号)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如遇问题,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金玉辉,电话:0469-5816706。


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和《双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双财发〔2022〕10号)的要求,推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成立“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建立领导责任体系

第一条  “县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财政方面工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责任单位包括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友谊县中心支行。

第二条  “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各责任单位,保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联络员由各责任单位配置,由牵头政府采购工作的股室负责人担任,总联络员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微信群,方便沟通联络。

二、建立工作推进制度

第三条  “县工作专班”建立《2022年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分解表》,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台账式管理,重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黑办发〔2022〕15号)明确的任务,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可验证、可评估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成果,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关键指标、进度管理“清单化”“表格化”“台账化”。《2022年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分解表》所列重点任务、年度目标、配套措施严格依照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表》确定,工作质效通过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发的工作软件统一填报。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要严格参照《2022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及时向市工作专班报送工作信息(材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第四条  “县工作专班”分别与各责任单位建立会商督办机制,协调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工作态势。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报专班组长同意后进行预警提示。“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确保信息对称。

第五条 建立月调度制度。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完成重点任务填报工作。“县工作专班”应按时将每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每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录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填报系统。各责任单位在推进工作中发现好典型、好作法可随时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上报。

三、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第六条  建立季度通报制度。从4月份开始,每季度末,“县工作专班”按季度组织上报完成重点任务填报工作。“市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各县(区)开展“擂台赛”活动。由“市工作专班”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公布评分结果,并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建立年度考评制度。“县工作专班”负责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工作质效,由“县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等情况。同时,“县工作专班”和各责任单位随时接受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专班的督导检查,包括书面督导、暗访督导和实地督导等。   

四、建立督导问责制度

第八条  建立督办提示制度。“县工作专班”负责督导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结合《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分解表》,建立重点任务台账,统计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时限,研判任务推进态势,按月通报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开展工作成效分析并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督导改进建议。

第九条  建立工作约谈制度。“县工作专班”根据县领导重要批示、重点工作任务监测质效、日常考评发现问题,对经督办后仍未达到进度要求或者未达到质效要求的,以及工作推进组织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和“县工作专班”开展约谈提醒。

第十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工作专班”对工作落实中发生不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损害营商环境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追责问责结果上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本工作制度由“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友谊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府采购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2-友谊县工作专班领导机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doc

     附件3-政府采购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暂行).doc

     附件4-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暂行).doc

     附件5-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擂台赛活动方案(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