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13 15:54 来源:政府办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上一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于20185月发布。由于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单位名称改变、职责调整等原因,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体制机制不完善、责任落实不明确、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亟需重新修订。

气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主要框架

《预案》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确定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确定了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地方应急指挥机制、应急指挥场所。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对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准备、预警知识宣传教育提出了要求。第四部分为应急处置,对信息报告、响应启动、分部门响应、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力量动员参与、信息公布、应急终止或解除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启动标准,规定了一级至四级(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以及同时发生多种气象灾害时的预警标准。第六部分为恢复与重建,对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调查评估、征用补偿、灾害保险等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说明。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确定了负责解释本《预案》的单位,以及修订要求、生效时间。第九部分为附则,解释了《预案》中的部分名词术语,便于理解和组织实施。

原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22-04-04/5178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