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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友谊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29 09:28:23  来源:教育和体育局

为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顺利报名、按时入学,现将友谊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友谊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状况及学校实有学位,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严格控制起始年级招生数和班级数,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安排和接收未满6周岁法定入学年限的儿童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学生。

(三)适龄残疾儿童可向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或照顾其在友谊县域内普通学校报名入学随班就读。

(四)现役军人子女就学、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就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受与我县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三、招生办法及学区划分

友谊镇内两所初中招生按照学生人数、性别比例等条件平均分配的原则。友谊镇内两所小学招生采取划分学区、登记入学的原则。友谊县第一小学学区范围为铁路以北、西二路以东、步行街以南;友谊县第二小学学区范围为步行街以北、西二路以东(含十四委和老县医院家属楼);西二路以西的非学区、住宿生、乡镇或外地户籍等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登记报名,采取自愿选择(满足招生数)和随机抽签(超出招生数)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免试登记入学。友谊镇内两所小学新一年招生数按照当年报名人数按本方案平均分配。

红兴隆局直两所小学招生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兼顾学校实际学位数,第一类具有红兴隆地区常住户口,且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致;第二类为监护人在局直有住宅房产证的,采取自愿选择(满足招生数)或随机抽签(超出招生数)确定就读学校。红兴隆局直两所初中一年级招生按照学生意愿,友谊第三中学和友谊第四中学按照4:3比例招生,若学生意愿与招生比例不均衡,超出学位学生采取随机抽签分校(详见友谊县红兴隆局直地区义务教育2022招生公告)。

四、报名时间、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小学招生一次性报名,逾期不补)。

8月17号到8月19号。

(二)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到学区所在的学校报名,不得跨学区报名。报名的适龄儿童需与提供房产证明的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1)当然监护人(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向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若符合本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数,所有报名学生随机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2)若学区内当然监护人(父母)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人数,招收随顺位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若学区内当然监护人(父母)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人数但加上随顺位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所有随顺位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适龄儿童随机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3)仅限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他关系不予考虑。

4)其他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入学学校。

报名所需材料: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房产证被抵押的,出具房屋抵押合同或借款合同,并附带相关的辅助证明)。

2.非学区、住宿生、乡镇、友谊镇内租住房屋或外地户籍等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登记报名,采取自愿选择(满足招生数)或随机抽签(超出招生数)确定就读学校。

报名材料: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无房产的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3.逾期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教育和体育局教股备案,9月份根据学校招生数确定就读学校。

4.对于中小学校教师子女可选择父母工作学校;二孩家庭子女可选择一孩就读学校(小学阶段)。

 

 

 

                                                  友谊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