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18 08:55 来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全面推行友谊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并公示了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就清单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提高行政管理科学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推动友谊县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教管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放包容、坚持风险严控,七项基本原则。根据行政执法案件的具体情况,审慎实施刚性约束,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行政执法各领域全过程,努力提高文旅行业群众满意度,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法治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实际,承接、制定并公布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四、制定目的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是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需要,总体要求是坚持合理合法、过罚相当、综合裁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市场主体、法人首次轻微违法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以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对待文旅市场经营主体。通过提醒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责令改正等柔性监管与服务措施,积极导致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主纠错,提高执法容忍度和发展宽松度。通过制定“四张清单”,建立健全友谊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领域“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模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友谊县文旅行业和谐发展

五、清单内容

友谊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是指: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旅行业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符合以上条件应当采用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柔性执法,指导市场主体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友谊县文旅行业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包括: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5项、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9项、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项,共55项。

六、其他说明

(一)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张清单”若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执法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执法部门的规定为准,将予以更新调整。

(二)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张清单”中未列明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及规章,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之规定,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判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具体裁量情形。

(三)利用重大传染疾病疫情,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情况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张清单”。

 

 

 

 

 

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6日

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docx

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从轻处罚清单.docx.docx

友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减轻处罚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