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不动产登记地籍测绘投诉制度
日期:2023-04-13 14:0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为了及时倾听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意见诉求,不断畅通投诉渠道,营造风清气正、优质高效的工作氛围,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地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的
畅通不动产登记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渠道,推进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够得到准确反映,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投诉内容
(一)企业和群众可对不动产测绘机构或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进行投诉。
(二)反映不动产登记权籍测绘机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三、投诉渠道
(一)现场投诉:友谊县不动产登记综合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0469-5991416
四、投诉须知
(一)投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倡鼓励实名投诉,便于相关部门能详细、深入调查举报事实和处理情况反馈。
五、处理细则
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客观地调查,对于经调查核实,投诉问题属实,被投诉测绘机构确实存在有关不当行为的,县不动产中心将对该测绘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不动产地籍测绘市场。
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