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开展“聚集重点、码上举报”宣传常识
日期:2023-05-10 15:05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是“五个受理”,“三不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它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以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侵害被调查人合法的权益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它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举报方式:
单位 名称 | 来信 举报 | 来访举报 | 网络 举报 | 来电 举报 |
友谊县纪委监委 | 友谊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 友谊县知青路与共建路交叉口友谊县司法局一楼 |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huangyashanshi/youyixian/ | 0469-5825000 |
友谊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