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5220004087-00-2023-05-1813403807
- 分类:友政调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23-05-22 10:03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地方调节 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专班的通知
- 文号:友政调〔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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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现行有效
友政调〔2023〕7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地方调节
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5月11日省政府及5月17日市政府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政府对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进一步解决农民大豆余粮销售问题,提高豆农种豆积极性,县政府决定成立友谊县地方调节储备大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召集人:刘玉琢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沈 敏 友谊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杨梅荣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戴 兵 县发改局局长
于丽华 县财政局局长
朱 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东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福 县粮食局负责人
李 强 县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主任、
戴智慧 友谊农场综合经济部部长
姜立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友谊县支行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福同志兼任。
二、机构职责
(一)县委网信办。负责舆情引导和管控。
(二)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友谊农场落实全县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购计划。
(三)县公安局。负责收购秩序维护并依法打击扰乱秩序行为,协助维护集中售粮车辆安全秩序。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政府审批同意后,积极筹措资金,并按规定落实补贴资金。
(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与农民大豆合作社精准对接。
(六)县粮食局。负责组织企业收购,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重点监督防止企业社会多元主体收购的大豆回流,保障农民自产大豆销售防止发生粮权转移。
(七)友谊农场。建立0.2万吨农户/农村合作社大豆余粮统计台账,维护农户卖粮秩序。
(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友谊县支行。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落实收购资金。
(九)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县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明细工作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我县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购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强化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确保农民大豆余粮顺畅销售。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