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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友政调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23-05-22 10:03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地方调节 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专班的通知
  • 文号:友政调〔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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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地方调节 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专班的通知
日期:2023-05-22 10:03 来源:政府办

友政调〔20237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地方调节

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5月11日省政府及5月17日市政府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政府对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进一步解决农民大豆余粮销售问题,提高豆农种豆积极性,县政府决定成立友谊县地方调节储备大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召集人:刘玉琢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友谊分公司副总经理 

 员:杨梅荣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兵 县发改局局长

于丽华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东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福 县粮食局负责人

   县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主任

戴智慧  友谊农场综合经济部部长

姜立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友谊县支行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福同志兼任。

二、机构职责

(一)县委网信办。负责舆情引导和管控。

(二)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友谊农场落实全县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购计划。

(三)县公安局。负责收购秩序维护并依法打击扰乱秩序行为,协助维护集中售粮车辆安全秩序。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政府审批同意后,积极筹措资金,并按规定落实补贴资金。

(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与农民大豆合作社精准对接。

(六)县粮食局。负责组织企业收购,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重点监督防止企业社会多元主体收购的大豆回流,保障农民自产大豆销售防止发生粮权转移。

(七)友谊农场。建立0.2万吨农户/农村合作社大豆余粮统计台账,维护农户卖粮秩序。

(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友谊县支行。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落实收购资金。

(九)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县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明细工作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我县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收购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强化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确保农民大豆余粮顺畅销售。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