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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友政办发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23-06-06 10:12
  • 名称: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企业家·县长恳谈会 工作制度的通知
  • 文号:友政办发〔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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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企业家·县长恳谈会 工作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3-06-06 10:12 来源:政府办

友政办发202312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企业家·县长恳谈会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家与县政府联络渠道,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好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实效性,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县政府建立了企业家·县长恳谈会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31

企业家·县长恳谈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安排

恳谈会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具体时间确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二、企业家代表的产生

1.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发改、经促、营商、市监、经合、商贸、财政等相关部门,统筹考虑省市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当前经济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问题、网上征求意见等情况,提出恳谈会的主题,报请县长审定;在主题确定后,采取企业自荐和部门、乡(镇)推荐的办法,坚持公开、自愿、随机的原则,认真筛选参会企业家代表,每次恳谈会企业家代表人数掌握在10人以内。

2.企业家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每期在报名的企业家中,做到国企民企、外来本土,新老企业、大小企业一视同仁。

3.企业家报名时需提供企业和个人基本情况;拟提交恳谈会的问题、意见等主要内容;问题解决方案和落实建议等。所提方案、建议应当依法依规、客观可行。

4.报名企业家所反映问题相近的,由掌握情况比较详细、提出建议较为系统的企业家作为代表,其他可安排不超过1人旁听。

5.恳谈会正式召开前,由各推荐单位负责确认该企业家是否参会,如不能参加,则选择其他代表参加。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最终参会人员。

三、会议内容

1.向企业家问计求策,征集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2.征集改善全县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涉企政策更加精准,更接地气,更加符合市场主体需求。

3.及时推送省市县最新惠企政策措施,充分调动部门落实政策、企业执行政策的主动性、积极性。

4.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问题,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壮大。

四、组织形式

1.恳谈会由县长主持,根据参会企业情况确定分管副县长、相关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参加,采取企业家、县长面对面交流形式。

2.企业家代表按照会前提交的材料逐一发言,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

3.相关乡(镇)和部门做相应解释说明。

4.县长、分管副县长就企业家所提意见建议做出答复。

五、议定事项督办落实

1.经促、商贸、发改等行管部门负责,认真梳理恳谈会上企业家代表提出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承办单位、完成时限,第一时间上报至县政府办公室并交办至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

2.企业家代表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现场答复解决的现场答复解决。

3.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一企一策”“一行业一策”“一领域一策”,做到精准有效及时,长久解决问题。

4.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对议定事项开展定期督办,加强跟踪回访,对于因政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及时给予答复,争取企业理解支持。

六、宣传报道

1.企业家·县长恳谈会由媒体公开报道,全力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企业家的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2.对企业家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友谊在线”微信公众号、友谊电视台上公开报道。

七、其他事宜

1.“企业家·县长恳谈会”工作制度是县政府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均需参照开展各自分管领域的恳谈会。

2.分管县政府工作的常委、副县长和党组成员就领域组织召开服务对象或管理对象的恳谈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随时向县政府报告恳谈会进展情况。

八、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件下载:友政办发〔2023〕12号(关于印发企业家·县长恳谈会工作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