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政府 >> 专题专栏 > >人大专题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9-28 10:05:02  来源:融媒体中心

9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民主持召开友谊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京波、王威、吕东旺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毕大伟,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人选陈明恩,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德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贺军,县监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对象,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同志,乡镇人大主席及主席候选人列席会议。

人大1

人大2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和主持召开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审议了我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相关报告、我县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相关报告、我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相关报告、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相关报告、我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报告、我县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报告、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报告、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我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报告、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相关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后监督测评情况的相关报告、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相关报告。与会人员对各项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综合汇报,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友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友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友谊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友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赵彬等请求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及人事免职事项。

人大3

人大4

会议听取审议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7名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接受了询问,并以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报告、任后监督测评情况及人事任职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民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组织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人大5

梁爱民在讲话时对新任职人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了要求。他强调,新任职的同志要抓紧抓实思想教育和能力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心全意、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正确对待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用好权、尽好责;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人大6

人大7

梁爱民强调,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更是我们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干之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团结带领各级人大代表,把开展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和主持召开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实现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彰显理论在实践中的强大科学指导和战略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切实转变作风、抓落实促发展, 为助力全面建设“区域融合、产业振兴、繁荣富裕、幸福宜居”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友谊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人大8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第1号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陈明恩为友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朱  凯为友谊县民政局局长;

戴  兵为友谊县财政局局长;

迟东伯为友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鹏飞为友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吉  平为友谊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史美玉为友谊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  锋友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戴  兵友谊县发改局局长职务;

王义亮友谊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职务;

栾和全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职务;

王永新友谊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杜忠袖友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友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友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赵彬等

请求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及代表结构要求,赵彬、胡海涛、李政霖请求辞去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接受赵彬、胡海涛、李政霖辞去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同时,辞去代表职务请求被接受后,赵彬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李政霖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下次代表大会备案。

友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