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友谊县不动产继009号公告
日期:2023-11-01 10:0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被继承人孙书文,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坐落于友谊县友谊镇荣民小区3号楼5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友房权证友谊镇字第00013484号 ,建筑面积:79.24平方米。

经遗产管理人(即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决定:被继承人的上述不动产由妻子郭宝玲一人继承。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曰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为郭宝玲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友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5820010

 

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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