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5220004087-00-2021-11-14
  • 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1-11-14 00:00
  • 名称:关于印发《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友市监发〔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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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14 00: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友市监发〔202143

 

 

关于印发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队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我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在我县辖区内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14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我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方案》(黑市监2021〕219)、《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双市监发2021〕219)及《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在我县辖区内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校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绝不能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长:李少威     局  长 

副组长:左凤民    副局长

 娣     副局长

   员:高  健    镇北所所长

刘东奇    镇南所所长

 海    庆丰所所长

陈国华    兴隆所所长

 龙    稽查队负责人

具体职责:李少威局长为此次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负责人;杨娣副局长负责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督导工作;左凤民副局长负责稽查队督导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各自辖区内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稽查队负责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中重大疑难等案件的查处。办公室设在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于12月13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统计表报至主管副局长签字后报送食品股赵林林处汇总。

、整治范围

结合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在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排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任务

(一)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立即督促本辖区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健康管理,规范采购储存、加工、分餐行为,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等,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明厨亮灶实时在线。

(二)强化专项检查。对本辖区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全项目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一查资质。看是否取得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二查制售环境。看加工制售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是否清洁,是否存在食品交叉污染。三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看是否建立与制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执行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及校外托管机构分餐制等。四查人员健康管理。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操作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员工晨检是否落实到位。五查加工制作过程。看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等。六查设施设备看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查餐用具清洗消毒。看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查禁止加工制作行为。看是否存在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九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看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主管领导要开展督导检查,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以及由于不作为、慢作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强化社会共治。全面推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确保幼儿园食堂接受社会监督。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宣传学校食品安全状况,营造客观、公正舆论监督环境。

、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1月14日至11月15日督促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

二)专项检查(11月16日至11月30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市局督导检查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0日)市局将于12月上旬开展督导检查。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反复停课复课,食品安全风险急剧增加,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迅速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部署、再督查、再落实,严防死守,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强化执法办案。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履职尽责,提高依法执法工作能力,严肃执法纪律,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立案的必须立案,严防执法宽松软。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及时公开处罚信息。

(三)加强整改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销号,实现闭环管理。要在前期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章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强应急处置。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高效稳妥处置。要按照信息报送程序,坚持初报事故要素、续报事故详情、终报事故结果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上报信息。终报要经上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五)做好舆情监测。要时刻关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指定专人时时监测、处处留意,发现情况,要按相关规定积极应对,避免问题扩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12月13日前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双鸭山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报送食品股赵林林。

 

附件:双鸭山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4日



附件

双鸭山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排查餐饮单位(所/家)

排查存在隐患问题(家)

排查存在隐患问题(个)

依法查处

 

已责令整改(家)

立案查处(家)

大学食堂







中学食堂







小学食堂







幼儿园食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校外托管机构







餐饮店







食品销售单位







 明

1.要确保数据精准(排查的是家,不是家次)。2.请于12月15日前将此统计表与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市局。

 原文下载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